经调查发现,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该公司建立了“云集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并采取购买商品获得会员资格的方式吸引参与者。他们设立了复杂的奖励机制,要求参与者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发展下线,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引诱他们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该平台的经营规则规定,下线会员在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套装或消费一定金额后,可以进入付费会员层级。付费会员又分为普通店铺、资深店主、市场主管、高级市场主管、市场总监、全球市场销售副总裁六个店铺等级,以及铜级店铺、银级店铺、金级店铺、钻石级店铺四个等级。公司根据付费会员的消费情况、店铺级别和销售额、下线发展的级别和数量、销售额等条件,作为付费会员升级和奖励计酬的依据。
被告人罗某某在2016年4月1日通过上线李某某的推荐成为云集品公司会员。成为会员后,罗某某通过微信推送、口口相传等方式宣传云集品平台的业务,并发展其他会员以获取平台奖励。
2019年4月11日,罗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经该院批准,由城中分局执行逮捕。
经鉴定,罗某某在“云集品”平台上共发展了137,192名下线会员,其整体会员层级关系中所处的层数为18层。他在2017年9月7日之前获得的奖励金额为102,421.44美元,在2019年3月25日之前获得的奖励金额为136,322.16美元。他在2017年9月7日之前提现的金额为4,100美元,在2019年3月25日之前提现的金额为4,770美元。
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罗某某利用上线在互联网上的购物平台,在一定区域内组织、领导以购买商品为名的传销活动,要求参与者购买商品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返利或计酬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追究罗某某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