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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发展6万“股东”传销团伙,5被判重刑

近日,峄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追缴了犯罪团伙违法所得7000余万元,对他们实施了强力震慑,有效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4月,峄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等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经审理查明,张某等人建立了太阳能股权网络平台,用于销售所谓的“股权”。他们通过发微信、举办现场会议、组织参观等方式宣传,引诱他人购买“股权”。他们的行为形成了34个层级,根据发展“股东”人数和投资额,按照静态奖励、动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共有超过6万人参与了这个传销活动,吸收资金超过3亿元。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了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从30万元到5万元不等,并追缴了非法获利及孳息,上缴国库。

判决生效后,峄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执行干警与多家银行合作,对涉案的银行账户进行划扣。截至目前,所有追缴金额已经全部到位,违法所得超过700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记者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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