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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币”传销案在桂阳宣判,涉案人员包括“五行商城”总负责人

6月17日,桂阳县法院宣判了一起名为“五行币”、“五行商城”的特大系列传销案。张西峰的妻子胡某某被认定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庭审现场,胡某某坐在被告席上。

据庞氏骗局预警平台了解,2014年10月,宋密秋在泰国普吉岛监狱中,为了继续控制传销组织,授权了马来西亚人“史迪芬”、“赖彩云”,以及国内的杨爱东、崔志平、司灿涛等人,以“云数贸”为基础开设了多个传销盘,如“云讯通”、“五化联盟”、“建业联盟”。

2016年4月,张西峰在景涛的介绍下参加了由杨爱东组织、领导的“云数贸”传销的衍生传销活动“建业联盟”,并成为会员。

随着“五行币”传销的启动,胡某某和丈夫张西峰积极参与其中,并发展了朱某、戴某武、王某玉、陶某朝等人,共同建立了“圆融”团队,并建立了微信群。

2017年2月,张西峰和其他11人一起成立了“五行币金牌讲师团”,通过微信和网络上讲课,宣传云数贸的前景、剖析传销、数字货币和国家形势的关系等内容。

2017年4月,宋密秋策划设计了“五行商城”制度,安排张西峰担任总负责人,胡某某协助开发“五行商城”,该商城需要对接产品,所有产品都要用“张健头像”做商标。会员可以用手中的数字货币在商城购买产品。

商城对接一个产品就可以成为总代理,总代理下设分省、市、县三级代理,并根据不同代理级别收取代理费收入获得提成。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在商城开网后还能享受利润分配。

胡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群发展代理,宣传推动“五行商城”的建设,并利用成立的“六盘水数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取代理费资金,对收取的代理费按照宋密秋的安排进行管理和使用。

经查,胡某某依靠“圆融”团队发展人员达到三十人以上,收取的“五行币”资金达到571,850元;与他人一起收取的“五行商城”代理费至少有13,163,243.1元。

桂阳县法院认为,胡某某和他人以“五行币”是国家战略、可以保值增值的名义要求参与者缴纳会员费,并给予“五行币”的方式来获得加入资格;以建立“五行商城”对接“五行币”、招收代理商的名义要求参与者对接产品或缴纳费用成为不同等级代理商的方式来获得加入资格。这两种模式都是采用传销特有的方式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桂阳县法院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0元。对公安机关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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