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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宣判“云数贸”特大传销案:一枚“五行币”涨值至50万

四川江油男子陈某因参与“五行币”特大传销组织,涉案金额达到105万余元,近日被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11月,宋密秋在“云数贸”及其下级传销盘口的基础上推出了“五行币”传销,通过不同级别的会员发展模式,收取不同的入会费。他要求主推M级会员,采用双轨制方式发展会员。参与者被告知,为规避法律打击,不会做网站运营。

“云数贸”承诺会员在五行币网开通后,按照会员级别配发数字货币,并声称“五行币”是政府发行的一种资源储备方式。据称,当数字货币取代人民币时,持有“五行币”的人就可以兑换成数字货币,使其升值到5万甚至50万。

为鼓励会员发展更多新会员,“五行币”除了承诺实现虚拟货币兑现外,还提供一系列奖励措施。例如,老会员介绍一个交纳5000元会员费的新会员,老会员获得直推奖500元返利,新会员获得一枚“五行金币”。新会员再交500元,可再获得公司赠送的金镶玉吊坠。此外,发展到200个会员业绩达到100万元,公司返利15万元,这就是传销组织中所说的“宝马奖”。

为吸引更多人加入“五行币”传销组织,宋密秋成立了市场推广团队,负责国内推广。其中刘某负责“五行币大圣团队”,该团队下线是小团队的负责人。据核实,刘某的76个下线团队获得了巨额返利,上缴的会员费高达7600万元。

2016年12月,陈某通过刘某的介绍加入“五行币”传销组织,并在四川江油市一茶楼宣传发展会员。他还创建了一个名为“佛渡有缘人”的微信群,通过拉人进群并转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五行币”的影响力。他获得了一个“宝马奖”。

2017年5月,江油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将陈某抓获归案。经鉴定,陈某参与“五行币”组织的涉案金额达到1050934.69元。

9月17日,桂阳县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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