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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币”传销案二审宣判:涉案金额超40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刘乐报道:3月26日,记者了解到,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000余万元的“五行币”特大传销案已经有了最后判决结果。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刘甲等5人的上诉,维持了细河区人民法院对刘甲等5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审判决,判处二年半到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所谓“五行币”是一种像吊坠类饰品的硬币,体积比一元钱硬币仅大一圈,一面印有创始人宋密秋的个人头像,一面印有金、木、水、火、土五行图样。他们声称,该币是纯金打造的,以每个5000元的价格进行传销。该传销活动以“五行币”打着“民生工程”和高额回报的幌子。短时间内涉案金额超过了百亿元。目前,传销组织头目宋密秋已经被湖南省某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张春宇向记者透露,从2016年11月末开始,该传销组织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发展了1000多人,并从中获得了巨额利益。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巧妙,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分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等特点,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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