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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传销案再现,商学院副院长被判刑!”

交一笔钱购买产品成为公司会员,通过消费和拉人头赚取积分,积分可提现。这种发财机会吸引了全国各地向广东江门一家公司投资,吸纳投资金额高达3.6亿余元。

近日,该投资公司的商学院的副院长以及讲师刘某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3月,魏义春、周某在广东大时代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内负责健康运营中心,2017年5月,魏义春、周某以大时代公司健康运营管理中心为班底,在大时代公司内成立时代合约(深圳)积分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至8月期间,魏义春、周某以大时代公司健康运营中心、时代合约公司的名义推销大时代公司的产品,向投资者承诺购买产品即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拥有大于购买货物资金数额的积分,该积分可分期释放兑换为现金,同时鼓励会员积极发展下线,设定会员可不断从多层级下线的发展会员活动中获得提成和补贴。

时代合约公司按消费级别不同,赠送积分可每天以5‰到1%释放。除了每天赠送的积分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积分。推荐人数越多,会员级别越高,获得积分就越多。而这些积分与赠送积分一样,可按比例提现。

同时,时代合约公司设立商学院,招聘讲师在公司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会、宣传推介会、公司会议室和潜在投资者微信群上向公众讲课,通过夸大公司实力、产品功效和许诺高额回报来吸引公众参与上述传销活动。

2017年7月,时代合约公司停止会员提现,并通过APP发布通知,让投资者通过“华金币交易所”交易平台网站,把积分转为“华金币”虚拟货币,可以通过“华金币”提现。但由于时代合约的积分在该平台上的价格一直在跌,且又另外收取手续费,算下来,原来约定的每个月四五千元的增值收益,只有几百块钱,且依然无法提现。

经查,魏义春、周某以上述传销方式共发展会员约10096人,会员层级70级,会员开设投资账号62220个,累计收取会员资金3.6亿余元。

刘某某是时代合约公司商学院的副院长、讲师,其参与到商学院的管理,并长期在时代合约公司的会议室中向前来考察投资的公众授课,在微信群开设“空中课堂”向潜在投资者讲课,通过夸大产品功效,虚构公司上市前景、投资模式获利前景来鼓动、吸引公众参与传销活动。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审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2月18日,蓬江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期间,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二次。

该案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参与传销活动,承担宣传职责,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近日,蓬江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23000元。[此文来源于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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