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被告人黄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涉及到甘肃境内600多人的被害人,金额达2290万元。
故事的开始是黄某和朱某以高额提成为诱饵,制作了虚假的App,并通过微信群向群成员推广销售他们发行的虚拟数字币。朱某通过非常规手段购买结算账户来管理资金,从而套取现金,获取利益。
该团伙成员刘某供述称:“我们建立会员群,从上家手中购买来火币、贺币等,通过宣传推广的方式发展下线,然后诱导群成员购买,采取扣除下线人员部分本金的方式来获利。”他们每次通过“饥饿营销”的方式,向一级“团长”出售规定额度的虚拟币,而一级“团长”再向二级“团长”或“队长”出售,可获得20%至30%的提成。这样一次推销就能获取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利益。
甘肃省会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维军介绍说:“犯罪成员和被害人没有面对面,但因利益诱惑,被害人会直接转账购买。这种远程操控、非接触的诈骗行为抓住了被害人短期内获得高提成和高收益的心理,诱使他们付款或转账,以达到非法目的。”
考虑到该案情况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并且涉及不同角色在犯罪体系中的不同行为和地位,为了准确打击犯罪,白银市检察院和会宁县检察院共同研究了取证标准,并对证据收集、口供印证、共同犯罪认定以及嫌疑人的行为定性和法律适用进行了精准分析研判。
最终,会宁县检察院以不同的罪名对黄某等人提起公诉,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起诉罪名和量刑建议。一审法院于2021年7月3日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
除陈某等4人提出上诉外,其他人员均认罪认罚服判。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陈某等4人的上诉。
以上消息来源于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