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素材|刘宇反诈(知乎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十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1.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为什么国家要把虚拟币定为非法金融,因为它的后台可操控,想要多少要多少,想怎么拉就怎么拉。玩的还是资金盘游戏。
其实,除了洗钱、敲诈勒索, 各种层出不穷的“传销币”、“空气币” 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空间 以虚拟货币为幌子 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的 犯罪行为也应运而生
例如,虚拟币钱包PlusToken用分红和奖励催促会员发展下线,通过拉人头,导致200万人卷入传销组织,涉案金额超400亿元。还有传销组织,自称“国币”、用“天河二号”运算,以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活动。
这些犯罪分子通常通过吹嘘自己有最先进的区块链的技术或者最先进的一个算法,然后人为的创造了各种“空气币”,以高额的回报、高额的收益为来诱惑网民、投资者来投入其中。但是,这些“空气币”没有实物依托、不具备应用价值,所涉及到的所谓的虚拟币或者是交易全都是虚构的,集资参与人最终将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2018年8月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以及公安部也是发布了一个风险提示,告诫大众一定要警惕利用虚拟币或者区块链的名义来进行非法集资的犯罪类型。
对于公共机关来说 币圈绝对不是法外之地 虚拟货币严格监管的脚步从未停止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大幅反弹。面对乱象横生的“币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这一公告给虚拟货币市场乱象敲响警钟。
公告明确提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提示,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公告显示,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 虚拟货币无任何有形资产担保,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极易遭受损失,同时虚拟货币未对投资者提供任何法律保护,也未充分提示风险,投资者只能自担损失。在国家进一步严格监管的同时,消费者还是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同时警惕虚拟货币诈骗,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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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40个崩盘跑路和有被骗风险的“发财”平台!别中招!还是离远点的好! 缅北最深的套路是美女,每天在互联网上寻找“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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