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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数贸”、“五化联盟”、“五行币”诈骗案:两人被起诉

近日,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外披露了一起网络传销案的起诉书。起诉书显示,牛某某、马某二人为发展下线,谋取非法利益,分别以“云数贸”、“五化联盟”、“五行币”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

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份,牛某某与周某某(已判刑)在荥阳市一货运信息部内,在互联网上以“云数贸”、“五化联盟”、“五行币”的传销模式为幌子,通过口口相传、微信、QQ等方式进行宣传,采用金字塔式发展下线会员,谋取非法利益。周某某主要负责宣传、介绍“五化联盟”业务,发展会员,牛某某主要负责给会员注册账号,收取会费。

“五行币”传销组织按照“Y、S、M”级别发展会员,要求主推M级会员,以双轨制方式发展会员,拉人头入会。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可获得现金收益和虚拟货币收益。传销组织规定,每发展一名M级会员给推荐人10%的直推奖,并赠送一枚10克五行纪念金币;发展200名M级会员可获得15万元的“宝马奖”。目的是通过会员层层返利来达到发展会员的目的。

“五行币”传销组织宣称会员在五行币网开网后,会按照会员级别配置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可获得增值和交易的相应收益。为了诱骗他人加入,他们虚构国家政策、夸大盈利前景,声称“五行币”是政府发行的一种资源储备方式。他们声称,等到数字货币取代人民币,持有五行币的人就可以兑换成数字货币,从而获得高额升值。

上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牛某某通过推销产品、提供服务等手段,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组成团队,根据发展人数来返利。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起,马某开始接触到宋某某组织、领导的“云数贸”系列传销活动。2016年底,马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以宋某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以购买“五行币”成为会员并配送虚拟货币为名,以微信等方式宣传发展会员返利模式,声称虚拟货币有高额回报,诱导会员发展下一层级会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传销活动。

马某为了发展会员,建立了“五行币淡然团队”,为了方便收取传销资金,还成立了“灌云淡然珠宝销售有限公司”。马某在传销组织中担任宣传、管理、协调、组织等角色。

根据鉴定结果,牛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为549人;马某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数额在250万元以上。

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和桂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牛某某、马某以购买“五行金币”成为会员并配送虚拟货币,宣称虚拟货币有高额回报,要求加入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发展人员,以计酬或返利依据。他们的行为涉嫌诈骗、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触犯了刑法。根据犯罪事实明确,证据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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