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从2018年2月开始,以王某、苏某、王某某等人为核心的“REC黄金树”传销组织,在网络上以注册投资“REC黄金树项目”(又名:美国大麻种植项目)为名,承诺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获取高额回报。该组织通过自己的网站注册在线会员,推荐人为会员完成新会员在网站平台内的安置,从而形成多层级的传销体系。
在此期间,该传销团伙还在国内多个省市开展培训和考察活动,吸纳更多会员。为逃避法律追击,该传销组织非法购买他人的银行卡用于收款和非法获利。
截至2019年3月19日,该传销平台发展会员达到170345人,涉及四川省、北京市等全国多个地区,涉案资金达6亿余元。
黄某某是“REC黄金树”四川片区团队负责人王某某的下属团队“黄总团队”的领导人。在黄某某刑满释放后,他继续接受王某某等人的安排,担任该团队的领导,并开展了非法活动,非法获利40余万元。
荥经县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某以投资“REC黄金树”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荥经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对其违法所得40万余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此外,去年11月29日,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REC黄金树”特大网络传销案的最新进展,对相关负责人和助理骨干人员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