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孙铭阳、李键铭等人在互联网上注册了“惠乐益”电商平台,声称以大通航、大电商、大健康、大文化和大生态为基础,吸引会员加入并缴纳会费成为平台会员。他们鼓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并以相互推荐的方式建立层级关系和团队,并建立明确的返利制度。
2016年10月,四川众道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加入河南惠乐益公司,通过支付100万元的加盟费成为惠乐益平台的代理。蒋某坛通过支付53万元的加盟费从戴某那里取得了青海省惠乐益公司的代理身份。
随后,蒋某坛和石某弘、佟某珍、马某花等人将“惠乐益”电商平台引入青海市场,通过授课和宣传等方式发展会员。他们允诺注册成功后,会员即可获得“惠乐益”电商平台商城的股份、积分和免费的低空救援服务。
“惠乐益”平台会员可以发展新会员,并获得三代以内的推荐奖励。会员也可以通过支付代理费成为平台的省级、市级或县级代理,代理可以通过推广下一级代理获得推荐费。
截至案发时,惠乐益电商平台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共发展了31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超过11亿元。其中,青海省共有1084名会员。
此外,上述被告人还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7年6月11日,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一团伙以“白云航空紧急救援”为名发展代理商并收取会员费,并承诺给注册会员分享公司的红利。该团伙将在湟中县湟中大酒店举办招商会,并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判决书显示,当天,蒋某坛等人在湟中县湟中大酒店内组织了“白云航空紧急救援走近青海湟中说明会”,宣传广东白云通用航空公司将在全国建设850个机场,全省建设27个机场,用于实施直升机低空紧急救援、空中物流和空中旅游等项目。他们以认购原始股的形式向青海的“惠乐益”会员宣传“大小众筹”项目,共筹集了122万元的资金。
当天下午,蒋某坛等人在西宁市湟中县湟中大酒店召开了“白云航空紧急救援”会员推广会,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联合湟中县公安局将上述被告人传唤至湟中县公安局接受讯问。
2019年4月12日,城东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诉。城东区法院接受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成立,应数罪并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二年有期徒刑和缓刑二年的刑罚,并处以3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罚款。
蒋某坛和石某弘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了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初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