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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婆”传销组织宁夏区代理涉嫌犯罪被提起诉讼

徐某某于2015年9月成为南京缘来一家公司的区级代理后,开始进行传销活动。他通过直接和间接发展传销人员,成功招募了超过30人,并建立了三级以上的组织内部层级。近日,徐某某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徐某某是江苏籍男子,他在2005年10月左右来到银川从事服装生意。在2015年9月,他通过微信交友软件与南京缘来一家公司的市场部经理张某某相识。他们相熟后,张某某向徐某某推荐了“好老婆”系列产品。张某某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前往银川,为徐某某展示了“好老婆”产品,并解释了公司的奖励制度。听完后,徐某某觉得有利可图,当场交纳了1.35万元的代理费,成为了宁夏区级代理。

于是,徐某某将他的服装店改装成了一个工作室,通过现场演示和手机微信平台,宣传产品并解释公司的奖金制度。他发展了层级会员,要求参加者交纳1500元至1.2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和购买商品,以获得会员资格。参加者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来获得计酬和返利。他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加入,并通过这种方式骗取财物。

此外,经调查还发现,南京缘来一家公司的法人马某某和市场部经理张某某也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和湖北省红安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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