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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传销案宣判:30人获刑

近日,邵阳新邵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何华等3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进行了宣判。何华几年前回到家乡,以中国威凌科技控股公司的名义从事生意。他低价购进汽车养护产品和净水器,再以高价卖出。获得第一笔收入后,他便拉来几个伙伴,制定了会员制度,并建立了一个名为积客商城的网站,用于记录会员层级、销售业绩、获利情况等。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何华授意在邵阳市成立威凌专卖店,并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威凌公司,专门负责进购汽车养护产品。威凌公司规定,入会者必须由老会员介绍,并购买不同等级的产品,才能成为相应等级的会员。公司规定下线成员越多,上线会员获利越多。此后,何华以发行不可能上市的公司期权证为诱饵,继续吸引人员加入和购买。到案发时,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达3900余人,层级49级,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该团伙于2015年5月20日在新邵被警方抓获,现场查获104名参与传销的人员。新邵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何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其他29名被告人也被认定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尚未追缴到位的非法所得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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