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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发房银传销案,骨干被判刑

3月2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舟山市岱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销案。被告人加入名为“合发房银”的传销组织后,积极发展了324人他的行为已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

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燕通过他人介绍、互联网和现场培训了解到了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18日注册成为了“合发房银”的门店会员。之后,他采用面对面、微信和开工作室等方式大力宣传“合发房银”的盈利模式和高额回报,不断发展下线。

根据鉴定结果,截至2017年8月22日,王某燕的推荐层级为第19层,推荐下线层数为7层,累计推荐下线人数为324人,累计推荐付费人数为246人,累计获得分销收入积分347,603。被告人王某燕非法获利金额至少17万元。

2019年11月12日,岱山县警方抓获了被告人王某燕。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燕与他人合谋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他的行为已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王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此文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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