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在元宇宙游戏中被一男性虚拟人物“性侵”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受害者是一位21岁的女性,她创建了一个女性虚拟形象后,遭到一位男性虚拟人物的“性侵”,当时旁边还有另外一位旁观者在起哄。由于虚拟人物的接触能令玩家手中的控制器产生震动,受害者感到非常不舒服。
“元宇宙”是用户以虚拟形象进行互动的虚拟空间,成员的身份具有隐匿性和多重性。在虚拟游戏中,个别用户会对其他虚拟人物实施性骚扰、暴力击打等行为。
与此同时,面对虚拟侵犯行为时,用户会有较为逼真的体验感。从而产生视觉和心理上的不适,那么,这种行为能否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呢?
金山法院审监庭法官助理阮彦宁介绍,《刑法》中的强奸或强制猥亵行为,要求自然人之间存在肉体上的接触。就目前市面上普通的虚拟游戏来说,主要通过VR设备或较为简单的手柄来操作。因此,不能随意将“肉体上的接触”扩大解释为包括虚拟角色之间的接触,进而认定该行为是《刑法》上的强奸或强制猥亵行为。
但法官也同时表示,现实人与他的虚拟形象具有直接的关联性,自然人的人格利益拓展到了虚拟化身之上。对虚拟形象进行性骚扰等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侵害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
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当玩家通过具有非常强的传感技术的穿戴设备,进入到一个虚拟空间时,虚拟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关联性会进一步强化,一旦发生了侵害骚扰行为,行为感知也会实时地传达给现实世界的自然人,侵犯行为可能就会达到强制猥亵、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临界点。
如何保护虚拟财产?
今年4月1日,明星周某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文,称朋友送给自己的“猴子”NFT被钓鱼网站盗窃了。根据盗窃者后续在交易平台转手的成交额来看,该NFT的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NFT中文意为——非同质化通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权益凭证,类似于现实世界中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NFT就是元宇宙中的资产凭证,可用来标记特定资产的所有权,也可以代表独特的数字收藏品。
可以说,NFT使元宇宙构建数字交易市场成为了可能,很可能构成未来元宇宙中原生资产的主要载体。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昊律师介绍,目前NFT领域常见的侵权情况有未经数字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上传铸造为NFT,复制、出售存在著作权瑕疵的NFT数字作品,甚至直接盗窃他人合法拥有的NFT作品等。
侵权NFT作品发布者,应承担侵犯著作权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与现实世界的知识产权纠纷不同之处在于,侵权NFT作品一旦完成交易转移,无法在所有的区块链上删除,因此对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害更大。
NFT数字资产的财产安全遭到不法侵害,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盗窃罪、诈骗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罪名。
那么,用户发布侵权NFT作品时,元宇宙平台是否要担责?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与NFT数字作品侵权有关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同于电子商务平台和提供存储、链接服务等平台,“元宇宙”平台应该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应当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侵权发生。
刘明昊律师同时提示,除了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NFT还存在金融风险。眼下NFT数字藏品炒作非常热。今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这三家行协会联合发布倡议,提出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防范利用NFT从事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法律界人士指出,虚拟世界不代表虚化规则,平台应制定行为规范、伦理标准,元宇宙成员也应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共同促进这一人类社会映射空间的健康发展。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冯家琳编辑:老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