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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现金买卖虚拟货币被大埔法院判刑

据金融报道,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2万元;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10天,罚款1000元;没收赃款5101770元,上缴国库。 据悉,2021年11月,陈某开始现金买卖虚拟货币,并从认识的货币圈散户那里购买USDT 再转卖给收购方,从中赚取差价。 据悉,2021年11月,陈某开始现金买卖虚拟货币,并从认识的货币圈散户那里购买USDT 然后转售给买方以赚取差价。每笔交易的价格由买方定价。买方比较当天一枚U币的价格和其他虚拟货币的价格,计算赚取的价格。由于每笔交易都涉及大量现金,陈雇佣李作为保镖护送与散户交易的现金,因为他害怕被抢劫。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李以买卖虚拟货币的形式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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