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信息,前不久,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结案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书:马某犯诈骗,判刑刑期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余元;勒令被告马某赔付被害人何某人民币1775765元,赔付被害人万某、熊某人民币703750元;扣押矢信笔记本、手机等作案工具依规收走,由扣押行政机关依法办理。 据了解,马某曾于2019年向被害人假称自身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有技术专业炒虚拟货币的量化分析企业,根据量化投资能够确保做到每个月60%的盈利,以吸引住被害人项目投资,并把绝大多数资产用以自身偿还负债、信用卡欠款及其本人高消费。(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