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证监会就《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表示,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相关特定短线交易自律监管规则制定工作。
“一直以来,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在特定短线交易监管中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兼顾公平和效率。”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证券法》第44条对特定短线交易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市场各方对于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适用主体范围、涉及证券范围、收益计算标准等事项存在一些疑问。《规定》将监管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规则,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有利于规范特定投资者短线交易监管,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规定》明确境内外特定投资者适用短线交易制度的标准,明晰豁免适用短线交易的情形,有利于提升交易便利性,进一步增强A股市场吸引力,助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特定短线交易制度自设立以来,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投资者公平、公正参与交易,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难点。系统构建特定短线交易制度正当其时,有利于规范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国际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规定》归纳总结监管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明确特定短线交易行为的适用主体、买卖标的、买卖行为和买卖时点等关键构成要件,将不存在内幕交易风险、有利于降低市场成本的行为纳入特定短线交易豁免情形,确定境内外机构适用标准,对境内外投资者一视同仁,同时完善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监督管理职能。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聚焦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充分尊重司法实践,总结了日常监管中成熟有效的实践做法,补齐了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短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增强了交易的可预期性,《规定》对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的短期交易行为提供了清晰的规则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合规交易要求,有利于减少、避免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增强了交易的便利性,《规定》明确了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豁免情形,特别是对做市商交易等进行豁免,有利于促进相关业务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增强了市场的稳定性,《规定》坚持内外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境内外投资者持股计算方式等要求,消除了市场分歧,有利于统一市场各方认识,维护市场交易稳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吴科任 黄灵灵 黄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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