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289.71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 年3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9日。

2、首次授予数量:2,299.46万股,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2,289.71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264人,最终实际授予人数为263人;

4、首次授予价格:4.7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75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人数调整为26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调整为2,289.71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150号《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截至2023年3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263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08,532,254.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2,897,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5,635,15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89.71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16,965,410股增加至939,862,51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5,092,102股,占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2.1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占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1.40%。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9日。经测算,首次授予的2,289.71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7,991.09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