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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高层涉嫌欺诈销售原始股权被起诉

12月31日,四川“智天金融”特大传销案首犯邓智天等五名被告人在罗甸县法院一审被判处了13年到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以1000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金。

就在邓智天获刑一个星期后,智天金融二号头目吴开明等三名骨干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调查发现,2015年8月24日,吴开明与邓智天等人一起利用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智天金融)进行传销活动。他们以虚假承诺2019年公司将在美国上市、邓智天将自己的22万亿古玩资产抵押上市等幌子,向公众销售智天金融股权。公司规定会员需要支付1000元购买10万股或1万元购买100万股,获得加入资格后可以发展下线会员,并获得10%到50%的分红收益。会员还需不断发展新会员加入,逐渐形成传销组织。

邓智天等人通过多种方式收取销售股权的资金,其中50%以上由邓智天支配控制,剩余部分用于支付传销返利。为了扩大宣传影响力,吸引更多人购买智天金融股权,邓智天还组织了世界金融大会等活动,并通过报刊、网络、微信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

截至案发,智天金融在贵州、四川、辽宁、山东、江苏、湖北、上海、浙江等省市共发展会员超过11.7万人,吸收资金高达10亿余元。

2020年1月6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吴开明、陈某菊、王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目前存在大量的“原始股”骗局,甚至一些传销组织也冒用原始股名义进行骗局。投资者必须留意区分“股权交易中心”和“股交所”,任何声称“零风险、高回报”的原始股权售卖都是在利用投资者贪图暴富的心理进行诈骗。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投资者的权益才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交易市场挂牌并不等同于上市,私下转让的所谓“原始股”也不受法律保护。[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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