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市场业务
中国的公开市场运营包括人民币运营和外汇运营。1994年3月开始,1998年5月26日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自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运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日常货币政策运作的重要工具,在监管货币供应、调整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趋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员包括40家商业银行。这些交易员可以使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作为交易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从交易品种的角度来看,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债券交易和中央银行票据的发行。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反回购,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员出售证券,同意在未来特定日期回购证券,正回购为中央银行从市场回收流动性,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员购买证券,同意在未来特定日期向一级交易员出售证券,正回购为中央银行向市场回购流动性;反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员购买证券,同意在未来特定日期将证券出售给一级交易员。
2.一般来说,票据贴现可分为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三种。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出售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金。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属于此类。
贴现转让是指银行将贴现购买的未到期票据转让给其他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转让一般是商业银行之间相互借款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通过转让汇票向中国人民银行持有未到期的贴现汇票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贷业务,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货币政策工具。
3.存款准备金
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为确保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而准备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例为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控制货币供应。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必须将部分存款存入中央银行,称为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