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布了《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服务“产业第一”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加大对珠海市人才安居的支持力度等。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珠海市缴存职工在购买保障性住房与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同等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江门市印发《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此前江门市只有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实行限购政策,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江门市暂停了限购政策。
中山市发布《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对在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个人发放消费券,并提高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人才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
以上信息来源于南方日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