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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传销网络曝光:终于警方行动!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昨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王某面对提审的民警感慨道,55岁的他在外潜逃4年,已是满头白发。以他为首的传销组织以发展互联网金融投资获得巨额回报为饵,引诱300余人投资,随着他的落网,该案告破,为“平安荆楚行动”添战果。

市民报警“我们被骗了”

2016年3月29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谭女士和几位市民,拽着一名六旬左右的男士,来到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刑侦大队报警:“就是这个人,骗了我们的钱!”

据谭女士讲述,这名被抓的男子王某建,是一名退休职工。2015年,王某建曾向她推荐过一款网上金融产品,宣称“零成本,赚大钱,推荐土豪朋友理财,获10%推荐奖”,即向公司交纳1300元或13000元人民币,通过该公司的互联网平台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普通或者金卡会员,每日(除双休日)按投资额获得百分之一的静态收益;如果发展下线,可获得多个层级的下线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推荐奖,辅导奖、推荐分红等收益。

谭女士半信半疑,拿出26000元购买了两份这款产品。在后台,能清楚地看到每天的收益到账,确实是260元。看到账户里不断上涨的收益,谭女士信以为真,将这款产品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们。然而,当资金注入以后,他们才发现,这些收益是没办法变现的。同年11月,大家发现网站关闭,找到谭女士要求退钱。谭女士有苦说不出,多次联系上线王某建,却被避之不见。谭女士蹲守多天,终于在一家银行门口截住了办理业务的王某建。

互联网金融投资获巨额回报?

平湖警方立案侦查。经初步查明,2015年7月,王某建伙同许某(女、1960年生)、韩某(女、1970年生)等人,以上述方式,在湖北宜昌、荆门等地鼓动市民投资,发展下线,该公司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王某建等人已引诱百余人投资,总投资额达100余万元。

其间,王某建等人先后充任传销组织“报单员”,负责汇缴传销资金,获得提成“报单费”。当年11月,公司网站关闭,投资无法收回。王某建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次日,王某建等人被刑事拘留。

受害人被引诱投资的某金融平台,是深圳一家公司。据王某建交代,他经人介绍,与上线河南人王某相识,被拉入伙。

300余人网上投资“打水漂”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锁定了王某、李某(女)、李某英(女)等上线的身份,并上网追逃。2017年9月,李某英被河南铁路警方抓获归案。2018年11月,李某投案自首。而主犯王某居无定所,一直逍遥法外。他去了哪里?据其落网后交代,案发后,他东躲西藏,在工地打零工、摆地摊,不用手机,住烂尾楼。

今年春节,警方研判,王某可能在河南开封,遂通报当地警方。农历腊月二十九,王某在暂住的烂尾楼落网。4月上旬,王某被押解回宜。

办案民警介绍,以王某为首的传销组织,注册公司,并请人设计了网站诱人“投资”,形成了人数达300余人,最高层级多达10级,收取传销资金300余万元的传销网络。目前,王某建、许某、韩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获得缓刑及罚金。王某、李某、李某英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此文来源三峡商报,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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