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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平台欺骗性质重大,3人被判刑

刘某、李某曾被骗加入传销组织,后又与他人成立一家公司在网上发展会员。他们诱骗数十万人加入“中国梦平台”所谓的“空中课堂”。加入课堂的每个人都要支付10元的建档费。同时,他们以光照集团名义发起众筹,要求每个会员交2000元至10000元的费用。他们承诺在众筹截止后30天内返还款项,并在54个月内给予高额收益。他们总共收取会员费用达到886050元。眼下,刘某、李某和张某三人已经被睢宁法院判决。

刘某和李某被骗加入了一个传销组织,后来他们决定开设课堂来发展下线。然后,他们脱离了传销组织,与一个名叫徐某的人合伙成立了东望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他们模仿中国人际网开设课堂的模式来吸引会员。一年后,刘某还带领李某和张某等人创立了中国梦平台,继续招揽会员。他们以学习传统文化、支持国货和物联网等为借口来招揽会员。他们承诺在课堂学习后,会员将成为中国梦平台的股东会员,享有优先权益。他们还鼓励股东会员邀请朋友加入课堂,并承诺付出越多回报越多。他们成功诱骗了数十万人加入课堂,并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数千个课堂。

为了获取会员的信任,刘某要求每个会员支付10元建档费。为了进一步欺骗会员,刘某和李某商议成立了山东光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了6个子公司,包括山东光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信息科技、设计、医疗器械、百货、餐饮等,但实际上这些公司并没有进行任何实际运营。

2017年12月,刘某、李某和张某以光照集团名义召开了共享经济众筹会议。他们向会员发起众筹,每个人要交付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费用。他们承诺在众筹截止后30天内返还款项,并保证在54个月内给予高额收益。截至2017年12月22日,他们共收取了886050元的会员费用。

有人报警后,刘某、李某和张某相继被抓获。睢宁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10万元,李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5万元,张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3万元,并要求他们继续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睢宁法院的法官提醒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回报或“免费”为诱饵时,一定要认真分辨,谨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一定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此文来源都市晨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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