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显示,2016年11月,一个昵称为“Yamo檬”的微信号通过手机号码找到了被害人顾某。她自称是“李檬”,从事婚纱设计生意。除了工作上的内容外,她的朋友圈充斥着名车、名表以及自己度假时的照片,给人一种“白富美”形象。“李檬”和顾某时常聊一些生活和兴趣上的事情,很快建立了亲密的关系。
有一天,“李檬”偶然提到她在关注股票市场,并已经赚了很多钱。她告诉顾某,她的舅舅在邮币卡交易中心工作,掌握着“内幕消息”,跟着她一起“打新股”可以赚取稳定的利润。由于之前的关系不错,顾某添加了“内幕人员”吴助理的微信,并根据她的指导向一个由“李檬”帮忙开设的账户中打入了42万余元,用于“打新股”的操作,然而并没有成功。之后,“吴助理”推荐顾某购买二级市场的邮币卡。
不久之后,顾某发现自己购买的邮币卡行情与“李檬”所说的完全不同。不仅连连亏损,而且吴助理还一直要求不断往账户里加钱,声称暂时跌盘只是在“清理散户”。
直到2016年12月底,顾某账户只剩下28万余元,而这笔钱也因平台停止运作无法取出,顾某才意识到被骗了。
从陌生微信到“知心闺蜜”,再推荐投资……被这种“套路”骗到的人远远不止顾某一个。而那些在手机另一端扮演“白富美”的人实际上都是销售业绩拿提成的邮币卡业务员,他们都是总经理钟某的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