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融智商税获悉了一起“SKY云世纪”网络传销案在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人张某和梁某为了获利,加入了“SKY云世纪”网络传销,并积极发展下线。他们因为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缓刑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十万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某某成立了SKY云世纪国际控股集团,通过网络向公众宣传,要求参加者投资不同等级的会员费。成为会员后,他们可以获得静态奖励和动态奖励,其中动态奖励依靠发展会员的数量来计算。张某和梁某分别通过招募会员获得了85万元和10万元的利润。
2017年,他们自首并投案到阳谷县公安局。2018年,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经过审理,阳谷县人民法院最终对被告人张某和梁某以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决。该法院指出,“SKY云世纪”的运作模式是一种庞氏骗局的传销行为。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要警惕传销诈骗公司,尤其是那些在境外设立的公司,投资者很难识别,更容易上当受骗,并且追究法律责任也会带来困难。对于境外的投资机会,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因为这些公司的核心诈骗模式就是庞氏骗局,通过不断招募更多的人和资金来支付之前参与者的提现。而在境外运营的情况下,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很难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很难找到这些人。因此,通常会抓住国内的运营团队来处理这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