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传销你能联想到什么?控制人身自由?单纯发展下线?如果你仅仅想到这些,那就太天真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销的形式也在更新换代。它们或搭乘网络时代的快车,利用社交媒体实施新型诈骗,或通过售卖名不副实的实物商品掩人耳目,实则暗中进行大量的资金操作转移。近期,我院办理的某宗传销型诈骗案也许正是网络时代背景下新型传销诈骗的写照。
01作案方式:该犯罪组织的作案方式与普通的交友诈骗无异。他们伪装成女性身份与男性网上交友,之后以各种借口、理由骗取对方的钱财。数名犯罪嫌疑人组成一个“家庭”,每个家庭搭配一名女性,负责与被害人发语音及电话聊天。犯罪组织为嫌疑人提供诈骗用的手机、手机号、微信号等工具,并负责嫌疑人的食宿。嫌疑人的诈骗所得则全部上交公司保管。据一些涉案人员供述,他们除了吃饭时间外,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一点都要“工作”(聊天诈骗)。就是这样制度严格又没有自身收入的生活,他们却心甘情愿地沦为他人的诈骗工具。
02壮大组织:在交友诈骗的同时,团伙成员往往以交友见面、介绍工将被害人引至该组织,并对其进行培训,形成系统化、规模化的传销诈骗组织。该组织规定每发展一名团伙成员,就奖励一定金额,并将发展下线人数与级别晋升相联系。这些规定鼓励了团伙成员不断“为虎作伥”,也使得传销组织不断壮大。同时,该组织还伪装犯罪组织的名称。这些看似高端的企业名称会迷惑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缺乏辨别能力的群体,往往使其落入传销的陷阱。新加入组织的成员需要先缴纳高额入会费,几乎每名嫌疑人都欺骗亲友才能凑足这笔钱。
03等级制度:该组织还规定,根据骗到的钱的数目依次晋升为家长、会长、董事级别。晋升到家长级别就可以领取工资,晋升到董事级别,诈骗所得就会全部返还给自己,还可以每月领取数万元的工资,过上“躺着就能收钱”的生活。很多犯罪嫌疑人最初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但他们没有适时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被“暴富、不劳而获”的思想麻痹,梦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加入传销组织,甚至为了索要入伙费不惜欺骗亲朋好友。就这样,他们从受害者走向了助纣为虐的施害者行列,一步步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大多数人并不是不能明辨是非,却都只愿相信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而不去考虑其危害。在利益面前,对法律充耳不闻,放低了自己正义的头颅。我想,这或许是传销组织屡禁不止、不断恶化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