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反映阳新人肖某琴以“藏宝网”名义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参与人数达千人以上。他们以拉人头的形式宣传一夜暴富的盈利方式,涉嫌网络传销。县工商局经过逐级报批备案后,取得了省工商局的指定管辖权,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藏宝网”公司从2016年5月开始,在“藏宝网”网站介绍了自己的投资理财、营销模式及制度等宣传活动。他们自称是一家从事航海股投资的理财公司,以销售所谓的藏宝航海电子股为名吸引会员加入。他们利用“藏宝网”会员登录系统发展会员,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采取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计酬方式取得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苍葆王公司首先在全国各地发展骨干成员,然后由骨干成员在本地发展下线,形成了金字塔结构。这些特征与网络传销的基本特征“拉人头”、“会费入门”、“人头计酬”相吻合。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的规定,县工商局对“藏宝网”传销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同时提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苍葆王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向县公安机关移送了肖某琴等的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