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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泛滥成灾,监管亟待加强

据新华网报道,揭阳市的“恒星币”网络虚拟货币传销组织仅通过在微信群里“拉人头”,不到半年时间就发展了下线34个层级,共有超过15.2万人参与。广东隆富集团也涉嫌利用互联网销售所谓的“纳米”产品,一床棉被竟然卖到近两万元,销量不断攀升。可以看出,新型的传销模式正借助网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新型传销模式与传统形式不同,它们披上互联网外衣,冠以“网络游戏”、“网上学习培训”、“网络加盟”、“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要求参与者交纳会员费,并发展下线。这种新型网络传销实质上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区别,不同之处在于新型传销更隐蔽,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进行洗脑和发展下线。因此,新型网络传销借助网络的“顺风车”,迅速扩散并蓬勃发展。

新型网络传销泛滥成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我国的网民数量急剧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6.56亿,占比达92.5%。然而,大多数网民对于网络营销等新模式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这为传销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庞大的“潜在客户”。其次,高额利润是吸引人们入局的最直接诱因。传销人员因为诱惑的“短时间高回报”而铤而走险,沉迷其中。像揭阳的“恒星币”、广东隆富集团、斐贝国际等传销组织正是借高额利润之名骗取了不少人的钱财。最后,互联网的特性为传销提供了“沃土”,新型互联网传销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强的特点,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因此更容易欺骗人们,也是监管部门的“灰色地带”。

针对新型网络传销的泛滥,监管部门应当针对其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宣传和防治。对于年轻人和知识化程度较高的人群,应该加强在大中院校学生中的宣传力度。同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平台,让人们方便地了解和获取与网络传销相关的信息,从而抵制传销。此外,对于新型网络传销这种新模式,还应进一步明确相关的程序和法律责任,为监管工作提供清晰的准则。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禁止传销条例》,但是传销组织仍然可以很容易地通过申请微信、QQ等平台的账号来继续进行传销活动。因此,监管部门还应该创新执法模式,比如建立专门的“网络传销监察队”,时刻收集互联网上的各类信息,以便及时打击和查处网络传销。

传销是一种骗取钱财的“吸血虫”,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危害。打击传销需要及时了解和认清传销的动向,将其在萌芽状态中进行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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