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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盈天下”网络传销案开庭,43人受审

2月22日上午,右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晖等43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该案由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采用“3+4”大陪审模式进行审理。

据了解,从2014年12月4日起,黄某辉、覃某康等人在广西省南宁市邕宁区、青秀区等地注册成立了多家公司,包括广西隆盈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西臻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南振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2016年,广西隆盈公司推出了“隆盈天下”平台。该平台包括线上商城和线下特约商家,商家需将10%的利润可以用团购点结账,并享受9折优惠。商家收取的团购点可以在平台上兑换提现。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注册成为大众会员和渠道商,成为渠道商后,可以购买团购包并获得团购点。团购点可以在加盟的商家处消费。会员还可以在“隆盈天下交易平台”进行差价交易并提现,平台收取1%的手续费。

截至案发时,广西隆盈公司发展的会员高达50万人。该公司入驻的商家遍布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覆盖227个城市。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间,黄某晖等人以“隆盈天下平台”为依托,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以高额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他们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另外,叶某年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仍然转移、隐瞒,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保证安全,庭审邀请了右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限制了旁听人数,参与人员都进行了核酸检测。被告人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

这是一起由自治区高院指定右江区法院管辖的案件,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庭审将持续数日。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我国多个部门早已发布公告,警示了“消费返利”平台的风险。这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了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负;参与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因此,请大家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利益受损。

[声明:此文来源于右江区人民法院。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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