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结果,威氏集团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罚金3000万元人民币;张威华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同时也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两项罪名合并判决,张威华将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零1000元。
经审理,查明了以下事实:2014年6月,威氏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因经营亏损和非法销售工业厂房导致资金链断裂。为偿还债务,张威华在明知未取得养老机构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欺骗宣传政府支持,并隐瞒威氏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巨额债务的事实,以建设长谷路养老公寓项目为名,通过一些融资平台和公司,招揽高管和员工,在多个门店设立,通过广告、酒会等方式吸引投资。威氏集团的关联公司与投资人签订了不同利率的借款协议、养老卡协议和养老会员认筹协议,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并让威氏集团对投资款提供担保。
经审计,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威氏集团非法募集资金超过7亿元人民币,向投资人支付了本息约3.3亿元,支付了运营费用约1.13亿元,还归还了公司债务和银行贷款等6000多万元,实际用于养老院项目的资金仅约1000多万元。这导致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超过4.4亿元。此外,张威华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7mg/ml。
上海一中院认为,威氏集团及其主管人员张威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非法集资,行为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张威华的酒后驾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因此,张威华被判犯有两项罪名,依法应该合并判决。
威氏集团和张威华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综合考虑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90多名被告人的家属和被害人代表通过视频等方式旁听了宣判。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文章来源:上海一中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