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和投机活动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滋生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如《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央行明确指出了禁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要求各机构全面排查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的资金账户,并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 2. 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增加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3. 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有关监测处置措施得以落实。
会后,多家机构纷纷表示支持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