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长春表示,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相关人员在去年开始就已经是'996'的工作状态,进行相关系统开发。
对于是否采用区块链技术,穆长春表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满足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因此,央行层面应该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
在运营架构方面,穆长春表示央行数字货币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央行先将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这种双重投放体系可以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并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需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央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的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这种体系不会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形成竞争,也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替代M0(纸钞和硬币),而不是M1、M2。现有的M1、M2已经实现电子化和数字化,但M0容易伪造,存在洗钱、恐怖融资等风险。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特征,同时满足便携性和匿名需求,是替代现钞的较好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不计付利息,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大冲击。必须遵守现行的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并对大额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银行报告。央行数字货币需具备高扩展性和高并发性能,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
关于智能合约,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加载智能合约,但需要谨慎。货币职能决定了数字货币是否适合加载超出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过多的智能合约会使数字货币退化成有价票证,降低可使用程度,对人民币的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超出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要保持审慎态度。
来源: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