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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女主播因爱而死,长春男子被骗400余万元

长春“网络情缘”案:“富二代”女主播骗离异男子434万元被判13年

一边是自称家中有矿,年轻貌美的“富二代”女主播丁某;一边是相距上千公里,相貌平平、独自抚养孩子的离异男子吕某。从一般打赏到偶然奔现,在吕某的主动关心下,二人“感情”迅速升温。这段看似美好的“网络情缘”却成了压在吕某心中的一块大石。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隐情?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一纸判决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网络打赏遇“富二代”女主播

丁某家住安徽铜陵,2011年以来先后在多个网络直播平台做主播。直播期间丁某与家住长春的吕某相识,吕某经常在直播间给丁某打赏和刷礼物,一来二去两人互加为QQ好友。2012年夏天,吕某专程前往铜陵与丁某见面。这次之后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吕某仍经常去铜陵看望丁某。

此后,吕某与丁某联系更为密切,出手也更加阔绰,双方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交流中,丁某对吕某说,其父亲目前在江西九江开矿场,家里十分富裕,她本人也是个小“富二代”。

上一秒“为爱自杀”,下一秒“人间蒸发”

确立恋爱关系后,丁某继续虚构自己的“富二代”身份,并编造了一场“殉情记”:丁某向吕某表示,父亲瞒着她与合作伙伴的孩子“浩浩”订婚并收取了对方200万元礼金,还将丁某囚禁起来不让她与吕某联系。丁某谎称为了继续与吕某恋爱,她因自杀未成入院,言语中要求吕某替她归还“浩浩”200万彩礼金,否则就要分手。

丁某还编造在铜陵买房、投资矿厂、租赁吸沙船等一系列借口要钱,连同200万元彩礼金在内,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共骗取吕某434万余元。

400余万全挥霍,女主播获刑十三年

经查,丁某早在2009年便已与梅某恋爱,二人于2016年夏天结婚。而在与吕某“恋爱”期间,丁某并未向他透露过任何信息。在丁某的故意隐瞒下,吕某也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丁某“共度余生”。

因此,在金钱上吕某也没有太过在意。在与丁某“恋爱”的时间里,吕某通过支付宝向丁某转账15.7万余元,通过银行向其汇款419万余元。丁某随后花费100余万元购置玛莎拉蒂轿车一辆,其余钱款全部用于日常生活挥霍,购买了香奈儿包、卡地亚手表等多件奢侈品。

检察机关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构成诈骗罪。日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丁某向吕某退赔434万元。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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