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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虚拟货币监管,切断支付链路

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从监管政策来看,我国一直严禁虚拟代币的发行、融资、交易和炒作。早在2017年9月,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严禁虚拟代币发行,并通过对虚拟代币交易平台的严格管理,切断了法定货币与虚拟代币之间的兑换通道。这项政策的发布和实施使得比特币等虚拟代币的价格大幅下跌,国内的虚拟代币交易所也全部关闭,部分业务转移到海外。

从监管架构来看,我国已经建立了对虚拟代币等非法融资金融产品的监管体系,不存在监管的真空地带,也没有技术鸿沟导致无法监管的情况。具体来说,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及其附属机构主要负责监管虚拟货币交易、代币融资等具有金融属性的相关活动,各地金融管理部门配合执行相关法规。

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近日,央行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银行和支付机构,就它们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的问题进行了约谈。

央行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滋生了非法跨境资产转移和洗钱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不得提供与相关活动有关的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央行要求各机构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的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的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相关的监测和处置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的力度,采取严格的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随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纷纷发表声明回应,表示将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

我国监管部门一直对虚拟货币持有高压打击的态度,尤其是今年以来,对整治虚拟货币行为的力度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

今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禁止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以及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51次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的监管,打击比特币的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与此同时,内蒙古、新疆、云南和四川等主要虚拟货币挖矿地区也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虚拟货币容易引发投机交易并催生传销、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诈骗、洗钱等非法活动,整个行业面临着较大的合规压力。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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