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网上发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计划在该目录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增加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项。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在评论区说起了俏皮话:“哈哈哈,这个帽子是我没有想到的!”“确实落后,高耗能,纯靠堆显卡!”
这种群嘲正是源于讽喻味十足的现实:过去,“挖矿”企业常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超算中心”等作幌子,把自己伪装成“高科技”,骗取地方对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扶持;而最新通知把“挖矿”企业的“高科技”面皮撕掉了不说,反手就把“落后工艺”帽子给人戴上了,堪称伤害性不大,揭露性极强。
说伤害性不大,是因为主要伤害此前已经输出过了。相关部门多次发文,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大量“矿场”已被关停;说揭露性极强,则是因为“挖矿”的“高科技”面具确实迷惑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公众,最新通知点明“挖矿”企业“落后生产工艺”的属性,有助于公众破除迷障,深化认知。
“挖矿”落后在哪?
高耗能。“挖矿”指虚拟货币“生产”过程,实质是通过计算机设备投入大量算力“解密码题”,需耗费巨大电力。一台矿机运行24小时耗电量相当于一个5口之家的月用电量。剑桥大学发布的数据显示,比特币“挖矿”一年约消耗133.68太瓦时用电量,超过2020年瑞典全国用电量。
高污染。如果矿机使用的是火电,它们所消耗的巨额电力通常意味着大量碳排放和严重空气污染。矿机折旧也会带来大量电子垃圾。最新研究显示,比特币“挖矿”每年产生多达3.07万吨电子垃圾。电子垃圾中含大量有害的重金属和化学物质,回收不当就会污染土壤、水。
高危害。矿机耗电大,会挤占工业和民生用电,造成“电荒”,损害社会经济。虚拟货币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特点,易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
低产出。“挖矿”不能生产出实际的产品,只生产出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对当地经济发展并无多少益处。此前曾有报道称,内蒙古一家“挖矿”企业,2021年前4个月的月均耗电量达4500万千瓦时,纳税仅9万元。能耗之大和税收之少严重不匹配。
我国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已经淘汰了不少“落超级矿工后生产工艺设备”,它们往往具备高耗能、高污染、高危害、低产出等特点中的一条或多条。而对“挖矿”来说,这四条全中。说“挖矿”落后,委实不冤。
“挖矿”不是什么高科技。这种落后生产工艺,只会争抢宝贵的电力,浪费巨大的资源,埋下太多的隐患,必须坚决整顿!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