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禁止国泰君安员工参与虚拟货币挖矿

国泰君安内部发文,严禁员工以任何形式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界面新闻于2月8日获悉,该公司还对办公系统进行了安全防护。一位国泰君安内部人士表示,此份文件是当天发布的,目的主要是警示和规范,目前还未听说该公司内部有员工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先例。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的是使用专用计算机(即“矿机”)进行计算和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指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

此前,国家发改委已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消息,在2021年12月27日的第20次委务会议上通过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增加了一个第7项,即“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近年来,对数字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强。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其中明确停止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禁止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相关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此外,还严厉打击以虚拟货币“挖矿”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证券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谢杰对界面新闻表示,根据上述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严禁金融或支付机构向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注入资金,也严禁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非法资金支持。

谢杰进一步指出,金融领域涉及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行为可能涉及各种刑事法律风险,包括违规发放贷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等金融刑法问题,尤其是涉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诈骗方法等行为的,还可能触犯集资诈骗罪。

猜你喜欢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