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进行计算以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该活动的范围包括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以及以其他多种隐蔽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和网吧等。
为了加强监督和举报工作,山东省已经开通了省级及16市的举报和监督电话。省级举报和监督电话是0531-51783330,济南市的举报和监督电话是0531-66608550。举报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到11:00和14:00到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