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的是通过专用的“矿机”计算来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
具体范围如下: 1. 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 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3.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并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 4. 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和网吧等。
举报方式如下: - 省级举报及监督电话:0531-51783330 - 济南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1-66608550 - 青岛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2-85913137 - 淄博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3-3182851 - 枣庄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2-8160567 - 东营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46-8386159 - 烟台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5-6788790、0535-6242893 - 潍坊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6-8789745 - 济宁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2967572 - 泰安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8-6991964 - 威海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1-5889527 - 日照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3-8770877 - 临沂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9-8727226 - 德州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4-2687304 - 聊城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5-8411365 - 滨州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43-3162771 - 菏泽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0-589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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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