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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虚名还是投资韭菜须知六点

下面苍耳就从6个要点来将它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1、非同质化钱币

NFT,就是Non-FungibleToken,翻译成中文就是“非同质化钱币”。

可是,“非同质化钱币”好像也有点云里雾里。

这里咱们就要先谈谈“同质化钱币”。

比如人民币、美元、日元、比特币等都是“同质化钱币”(不过前三者是由国家信用来背书的“法币”,而比特币则是“代币”-可代替法币付钱的货币),1元人民币的价值必然等于另1元人民币,美元、日元、比特币等亦如是。

但是,如果我的1元人民币上面有了某个名人的亲笔签名,它就被赋予了额外的价值,成了一张稀缺的1元人民币,也就是成了一个“非同质化钱币”-NFT,这时,你往往不愿意拿它和一张普通的1元人民币作交换。

另外,比如说一幅世界名画的真迹(比如蒙娜丽莎)、一张珍稀的邮票等,都很类似于“非同质化钱币”,你也可以认为高级艺术品就是数字时代以前的“非同质化钱币”-NFT。

2、数字艺术品和它的所有权

光阴荏苒,历史的巨轮倏然踏入数字时代,这时就诞生了“数字艺术品”。

什么是“数字艺术品”呢?比如一张数位图片、一段视频、一个音乐文件、一部电影等。

这个“数字艺术品”啊,也可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但是它和“实物艺术品”有一个重大的区别:

“实物艺术品”是不可能100%仿制的,真品和赝品的价值判若云泥。

但是“数字艺术品”呢,只要你复制、粘贴,就可以轻易得到一个和原版完全一样的“数字艺术品”,也就是说:真品的复制品是另一个真品,大家都可以拥有真品。

所以,“实物艺术品”有一个“所有权归属”的问题。比如“蒙娜丽莎”的所有权原本归属于法国王室,后来则归于法国国有并存于卢浮宫。

而“数字艺术品”呢,其实同样也有一个“所有权归属”的问题。

虽然人人可以通过复制、粘贴或者下载获得某个“数字艺术品”的真品,你也可以私下欣赏它,但是它却不为你所有,除非你向拥有所有权的人购买。

这个拥有“数字艺术品”所有权的人,起初一定是创作此“数字艺术品”的艺术家,如果艺术家将这件“数字艺术品”转卖给别人,那么这个所有权就会发生转手。依此类推,所有权可以转手许多次。

可是,“数字艺术品”由于太容易获得“真品”,它的这个“所有权”看起来十分鸡肋。

这个所有权(ownership)甚至一般并不包括此艺术品的版权(著作权、copyright),版权一般仍归于初创艺术家,因为毕竟是人家的著作嘛。我们仍旧拿“蒙娜丽莎”来举例,“蒙娜丽莎”的所有权现归于法国国有,但著作权仍属于达芬奇。

所以即使你买来“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你也不比特币挖矿网站能靠着这所有权来收“版税”,除非买卖双方在合同里面明文声明:版权随同所有权一并转让。

3、买了个虚名

所以我购买“数字艺术品”的所有权,到底是买的个啥?

答案:买了个“虚名”-“拥有某个数字艺术品”的虚名。

具体来说就是:其实大家都可以将某个“数字艺术品”存在自己的电子设备、并私下欣赏、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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