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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宁县对虚拟货币挖矿缺乏有效打击

典型案例四丨庆阳市宁县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失之于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打击不力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方澎湃号 2022-04-24 17:36

2022年1月,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调研期间发现,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然而,庆阳市宁县及相关部门对这起案件的查处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执行不力,未按规定执行加价电费政策,导致税费流失。

一、基本情况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能源和排放大量碳,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有限。虚拟货币的无序发展还带来了风险,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不利影响。从2021年5月起,中央领导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作出批示,国家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具体安排,但庆阳市及宁县的整治行动却缓慢,排查工作只停留在表面,调查处理敷衍应对,导致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矿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二、主要问题

(一)清理整治行动迟缓

从2021年9月起,国家和省上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要求严肃查处各地违规挖矿活动。然而,庆阳市及宁县的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对这项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将其没有及时安排部署,也没有加大排查和甄别力度,更没有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新特征及时出台具体措施。相关监管部门甚至对整治要求不明确、不了解,对排查整治只是虚有其表,流于形式。甚至在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仍未引起重视。

(二)监管过程层层放水

发现庆阳市及宁县的发展改革、工信、公安等部门的联络员机制存在虚设情况,排查整治工作只是文件落实的形式,将国家要求的“市县落实”责任转嫁给“县(区)要坚决扛起属地管理责任”,转嫁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了1071台“矿机”,以电力设备制造为幌子,向庆阳市宁县供电公司申请报装供电手续,非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宁县供电公司在企业申请报装供电手续时,未认真核实企业实际建设内容,在缺少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办理供电手续。企业投入运行后,宁县供电公司也未对异常用电数据进行分析核实,仅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的查处交办期间,用电量就达到了146万度,相当于10000个城镇居民100多天的用电量,能源消耗巨大。甘肃聚盛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甘肃星程宇大数据公司的名义申请办理网络服务项目时,宁县电信公司即使安装地址和申报地址信息不一致,仍安装通信光纤,为企业非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了便利。

(三)调查处理草草了事

2022年1月12日,督察组召集宁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调查。随后,宁县公安局于2022年1月13日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宁县发展改革局。然而,宁县发展改革局对企业建设的1000多台矿机规模没有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咨询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也没有就新业态下的新问题进行研究。该局只是简单要求企业负责人在5天内自行拆除设备,没有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节约能源法》的相关规定,没收企业违法使用的设备并给予行政处罚。该局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要求,追缴企业的差别电价。企业负责人只是草草拆除设备,问题就这样了结了。这样的处理没有发挥惩戒作用,也没有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原因分析

宁县县委和县政府对清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排部署不到位。庆阳市及宁县的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责任履行不力,甄别排查工作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监管存在盲区。宁县供电公司对电力报装业务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建立起异常用电监测制度,为企业违法建设和运行提供了便利。督察组将继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后续的督察工作。

原标题:庆阳市宁县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失之于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打击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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