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峰等6名被告人“亲友抱团”,以投资“比特币”为幌子,诱导被害人在虚拟货币平台注册并充值,该平台未实际运营且数据可操控,短短3个月就诈骗了3名被害人的189万多元。昨日,晋江法院宣判了这起诈骗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徐某峰与其他人经过合谋,召集吴某生、徐某卿、章某茂、徐某勇、许某毅一同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计划好诈骗活动,并提供了诈骗所需的设备和话术。经过内部培训后,这6名被告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诈骗活动,他们在相亲交友软件上添加被害人的虚假身份,诱导被害人在可操控数据的虚拟货币平台注册并充值,以投资“比特币”的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取了林某荣、丁某平、肖某城3人的189万多元。
被害人林某荣被该诈骗团伙以投资“比特币”的方式骗走了169万多元。林某荣后来将平台介绍给朋友丁某平和肖某城,他们分别被该团伙以相同的方式诈骗走了6万元和14.59万元。案发后,警方追回了部分赃款99996元并退还给了林某荣。
法院审理: 6名被告人因犯有诈骗罪,被判处不等刑期最高达十二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徐某峰被判罪名最重,同时还被责令退赔3名被害人的损失。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集团化、产业化运作,并向境外转移的趋势。诈骗集团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完成诈骗行为的流程化。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境外诈骗集团利用境内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展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专业化和链条化。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被告人之间都是亲友关系,他们采用的“亲友抱团”作案方式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手法之一。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请抵制诱惑,不要贪图不义之财,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以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