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规定了“一负三正”四张“零关税”清单,目前已经公布了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以及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但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正面清单尚未公布。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的重要政策。根据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海关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但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何斌表示,海口海关正在推动“零关税”清单的进一步升级调整,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将从最初在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扩大到海南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享惠商品和享惠主体也将得到进一步扩大。
海关正在努力放开“一线”,同时严格管理进出口制度,并将先行先试的制度复制推广至海口综合保税区和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同时,也积极推进将“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扩大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试点,为全岛封关运作工作做好压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