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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0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远先生《关于提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志远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远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0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志远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李志远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志远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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