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小提示:老年人对网络等新生事物了解不充分,要及时识别打着各种旗号的各色骗子,避免受骗上当。
2. 张某以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名义,雇用宣传团队,对外预定老年公寓床位,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书》,并宣称投资保本,每年返利,到期还本,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民政局先后两次对张某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未正式运营前不得进行收费,但张某并未整改。两年期间,张某共向563人进行融资,共计金额1624.82万元,已归还金额仅有21.9万元。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反诈小提示:面对纷繁复杂的诈骗形式要提高防骗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对伴随产生的各种风险加强防范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3. 张某通过连锁购物超市,宣传鼓动消费者成为其公司会员,并以高额回报等方式诱使中老年人把消费当成一种投资。为鼓励发展会员,公司设置了“提成”和“奖励”两种积分奖励制度。截至2019年7月,报案人数共计122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15亿余元。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十年、郑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以罚金,责令退赔经济损失。
反诈小提示:老年人要提高防骗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维权意识的培养,以防止成为诈骗分子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