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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涉嫌诈骗,李笑来应被问责

9月5日,央行等7部委发布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后,数字货币EOS官方发布声明,宣布不承认天使投资人李笑来是“EOS的联合创始人、董事、高级人员、信托、员工、代理人或团队成员”。EOS官方称,也从未授权李笑来代表EOS任何活动及言论,EOS官方还禁止中国人“使用EOS智能合约或购买EOS代币”,称如中国人自行购买,则将被视为非法和无效,不受保护。此前,李笑来创立的EOS(区块链操作系统)项目仅用5天时间就融资1.85亿美元,7月初该项目的市值一度冲到50亿美元,在ICO行业轰动一时。

另外,和李笑来一起吃过饭的投资人薛蛮子也在切割,频繁表示近距离接触了越来越多的打着区块链招牌的不靠谱项目。薛蛮子说,“购买这些代币的人们对这些项目的团队技术与市场基本上不做任何尽调与功课,只是希望能一上市就赚个百分之三百五百。这个绝对是不可能持续的,应该降降温了。”

7部委整改公告发布后,薛蛮子又说,“停止一切不合规的金融行为,海外区域链创业者也一样,需要谨守各国的法律法规,同时对他国法律也要熟悉和敬畏。”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昨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称,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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