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检验监管方式
- 监管
- 2023-08-30 17: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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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调整进口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检验监督模式]海关总署宣布,为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规模和优良结构,海关总署决定调整和优化进口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检验监督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海关将逐批对进口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进行抽样质量检验调整,并根据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将进行监督检查。2、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需要海关出具质量证书的,应当向海关申请,海关应当对进口矿产品进行现场检验检疫,并进行现场抽样、实验室检验和质量证书。3、如果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不需要海关颁发质量证书,海关将对进口矿产品进行现场检验检疫,不进行现场抽样、实验室检验和质量证书颁发。4、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现场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处理、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排查。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