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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信号频现 :数字藏品的高调早已引起了监管的注意

国内数字藏品NFT的衍生,主要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基于数字藏品的特性,可以应用于艺术、游戏、时尚、供应链、房地产、媒体、娱乐、体育、公益等场景。
根据财通证券研究所5月数据,今年1月以来,数字藏品每月活跃的平台数量维持增长,3月参与发行数字藏品的平台数首次突破100个,月活跃平台数增速在3月达到今年以来峰值,为75.5%。
目前,国内的数字藏品产业链已初步形成,从创作、铸造到发行流转实现了全链条覆盖,既有互联网,也有新兴科技企业。国内已有12家互联网企业布局数字藏品平台。包括阿里拍卖、腾讯、网易、蚂蚁集团、京东、百度、小红书、B站等。
金融市场的炒作似乎难以避免,人类历史上“郁金香泡沫”的故事屡见不鲜。数字藏品价格在短短几瞬潮起潮落,炒作之风相伴而行。
“国内对于数字藏品炒作一直是高压监管。”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如对数字藏品在二级市场流通交易划定红线,在政策推动下,主要互联网平台比如腾讯、阿里都没有开放数字藏品的二级市场,所以事实上国内数字藏品平台大多数是非法交易平台。“但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藏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私下交易的二级市场无法完全禁止。”
盘和林称,部分数字藏品炒家利用国内投资人信息滞后的特点,利用国外数字藏品的过往“炒冷饭”,以国外财富故事利诱、哄骗国内信息不对称的投资人入局,涉嫌以此谋取不义之财,割国内散户投资人的“韭菜”。
对于国内数字藏品的乱象,他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加强监管,完善立法,NFT技术是一种工具,要利用工具的特点,可以将NFT技术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等。此外,投资人自身也要对数字藏品价格炒作保持警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境内严监管信号已在释放。今年1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

严监管信号频现 :数字藏品的高调早已引起了监管的注意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在倡议声明中,三家协会提出了多项行为规范,其中包括:要求会员单位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等。
全球范围内,NFT市场也持续在发展。市场追踪机构DappRadar的调查显示,2021年全球的数字藏品总销售额为249亿美元,相比2020年上涨约260倍。
一个市场的发展无可避免会带来的炒作、暗箱操作等问题。随着全球各地监管的注意,法律法规也在逐步介入。
当地时间6月1日,美国司法部(DOJ)公布,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和FBI调查人员在纽约逮捕了OpenSea的前产品经理Nathaniel Chastain,指控他涉嫌与NFT内幕交易有关的电汇欺诈和洗钱。若罪名成立,Chastain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
根据DOJ指控,2021年6月到9 月,Chastain利用OpenSea的内部商业机密,提前购买将在该平台上架的某些NFT,并在正式上架后以初始投资价的2–5倍出售获利。
在以往,NFT市场“存在内幕交易”的消息大多由区块链数据机构或投资者爆料。
6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文提醒NFT及其相关风险。其表示,NFT与其他虚拟资产一样面对较高的风险,包括二手市场流通性不足、价格波动、定价欠缺透明度、遭黑客入侵及欺诈的风险,投资者应注意这些风险,如未能完全理解NFT和承受潜在亏损,便不应投资于这些资产。
“有些NFT跨越了收藏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界线,例如有着与‘证券’或尤其是‘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相类似的结构的细分化或同质化NFT。”香港证监会称,如某NFT构成了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推广或分销NFT便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任何人如要进行受规管活动(不论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资者为对象),除非获得豁免,否则须获香港证监会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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