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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提到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规范报告的标准、内容和程序。期货交易所应当制定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或者品种的大型仓位报告标准,并向市场公布,报告标准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期货交易所应明确大型仓位报告的具体内容,并要求交易员报告其参与国内外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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