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103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致歉、承诺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情况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3-017),公司控股股东华欣创力计划自2023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81,3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66)。截止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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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致歉及购回承诺
华欣创力上述减持原因是履行其债务偿还义务,公司前期已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上述减持中,华欣创力于2023年9月4日减持公司股份953,000股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相关要求。华欣创力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错误,对本次失误减持表示真诚的歉意,并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欣创力承诺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上述违规减持的953,000股公司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股东的权益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3-104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欣创力”)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内容
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53,000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合规意识、业务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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